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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1+3+N+1”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

发布日期:2018-06-25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旅游市场秩序,优化旅游发展环境,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我县采取“1+3+N+1”机制,重点整治当前全县存在的对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认识不到位、部门合力不足、旅游投诉案件处理效率不高及各涉旅从业人员服务质量差问题。“1+3+N+1”即:1个综合监管指挥平台,3支执法队伍(市场监管局旅游市场执法队伍、旅游警察队伍、旅游巡回法庭),N个政府有关职能部门,1种旅游监管履职监察,以“零容忍”态度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实现旅游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旅游从业者优质、高效服务,景区景点环境优美、和谐,旅游综合监管模式有效运行。各部门发挥各自专业监管和执法作用,积极承担旅游监管责任。在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中,各部门加强与其它部门的沟通、衔接,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同时相互配合、相互支持,适时组织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确保整治工作稳步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