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四个到位”开展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一是安排部署到位。建立完善宗教信息员制度,实行矛盾纠纷排查报告制度。县召开负责人和少数民族代表人士专题工作会议,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责任。二是宣传教育到位。科学制定宣传教育方案坚持依法依规,把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党的民族宗教路线方针政策,普及《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贯穿工作全过程,把握信教群众思想动态,加强教育引导,凝聚人心,达成共识。三是排查调出到位。建立健全“县乡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宗教界代表人士制度”和“县委统战部约谈宗教界代表人士制度”,主动深入到宗教活动场所和少数民族集聚区,与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和少数民族群众谈心交流,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所盼,了解掌握影响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通过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意见办法,做到发现问题早、解决问题实、化解矛盾好,将矛盾问题消化在萌芽状态。四是督促落实到位。成立县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制度,压实安全稳定责任,加强督促检查,督促引导宗教团体场所负责人自觉担负起安全稳定的第一责任,组织他们开展政策宣讲,消防安全,环境整治和隐患排查消除系列活动,让安全和稳定变成自觉行动,有效地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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