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创新推动辅警改革取得突破性成效
一是高位推动,把握“三个根本”。把握县委、县政府统筹这一根本依靠,县委、县政府领导多次对辅警改革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确保公安辅警改革工作顺利实施。把握加强组织领导这一根本保障,紧扣组织保障、经费保障、队伍保障三个环节,成立辅警改革领导机构,制定《昌宁县公安机关辅警改革工作方案》,为改革提供坚强保障。把握公平公正公开招录这一根本原则。将公平公正公开贯穿于改革工作全过程,县纪委、人社、公安等部门对招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实现改革工作零争议、零投诉、零上访。二是统筹兼顾,严把“三个关口”。严把进口关,参照民警招录标准,严格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等7个招录环节,对退役军人、警校毕业生设置优先录取条件;建立辅警招录帮扶贫困人口就业机制,设定贫困家庭就业扶持岗位16个,招录贫困家庭子女24名,年均为每户增加收入2万余元;改革后,辅警队伍大中专以上学历人员、退役军人占比达58%、36%。严把训练关,制定警务辅助人员岗前培训实施方案,举办培训班3期,250余名辅警参训;制定辅警技能训练3年规划,分类梳理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40余个培训项目,实现辅警训练向系统化、专业化转变。严把出口关,对条件不达标、素质不适应、政治不过硬的36名在职辅警妥善解除劳动关系。三是问题导向,破解“三个难题”。优化保障机制,持续加大保障投入,县财政每年保障辅警经费1060万元,改革后勤务辅警和文职辅警月工资分别为2500元、2200元,实现翻番。优化管理体制,制定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梳理完善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41项权利义务清单、11条“一律不得”,做到权责明晰。优化考评机制,坚持过程管理和结果运用相结合、考核杠杆为牵引、差异化待遇为保障,制定辅警考核办法,按季度对辅警“德、能、勤、绩、廉”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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