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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四强化”抓实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

发布日期:2018-04-18 浏览: 作者:县林业局 来源: 打印正文

一是强化清明上坟管理。全县所有林区规定4月5日至4月7日为集中限时上坟时间,香烛纸冥在指定地点集中焚烧,严禁进入林区生火煮食、烧纸烧香、燃放鞭炮。二是强化专业扑火队训练和巡山护林。县级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实行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军事化集中食宿管理,在做好日常训练的同时,做好巡山护林、参与防火检查站值守等工作,发现火情及时进行处置。三是强化入山人员登记和防火宣传。在公路沿线、城镇面山、重点林区等科学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哨、卡52个,安排值班人员104人,从3月1日开始,认真做好进山人员登记造册、清缴火种工作,宣传插生香、放钱纸、送鲜花、熟食祭祀等文明祭祀新风。四是强化新科技新技术运用。充分发挥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和空中无人机巡查宣传的作用,对县城面山重点林区实行24小时、48小时森林火灾发生概率预报,做到防患于未然。据统计,清明节期间,全县未发生森林火灾,共出动警力120人、警车及森林消防专用车辆20辆,检查入山人员182750人次、登记入山车辆44180多辆次,管控重点人员1062人,发放宣传单5万多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