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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四个坚持”补齐山区农村警务工作短板

发布日期:2017-08-18 浏览: 作者:县公安局 来源: 打印正文

一是坚持高位推进,形成工作联动。成立了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公安局长为副组长,县综治、公安、财政、民政、人社等部门和13个乡镇“一把手”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昌宁县关于责任区(社区)民警进行政村(社区)班子实施意见》、《昌宁县重组村(社区)治安保卫委员会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综治协调、公安主导、部门参与、村(社区)具体落实的“上下联动、一体运作”工作新格局。二是坚持统筹规划,逐年梯队推进。以“逐年梯队推进”的方式,全面实行村(社区)治保主任专职化、副主任专(兼)职化,计划2017年完成6个村(社区)治保主任专职化,全县各村(社区)治保副主任专(兼)职配备率达50%以上;2018年完成3个村(社区)治保主任专职化,全县各村(社区)治保副主任专(兼)职配备率达60%以上;2019年全县各村(社区)全部完成治保主任专职化、治保副主任专(兼)职配备率达70%以上。三是坚持保障先行,盘活存量资源。各乡镇按照让治保组织“运转得起、运转得了、运转得好”的要求,严格按照专职治保主任享受村级正职工资待遇、专职治保副主任享受村级副职工资待遇执行,有效提高治保人员工作积极性。四是坚持深度融合,提升工作效能。一方面加强推进警务室民警专职化、配强1至2名辅警,确保警务室有人在、事有人办;另一方面充分发挥警务室民警担任村(社区)党总支副书记、主任助理的职能作用,使警务室民警与村组干部融为一体干事,融合警务室、治保会、调委会、维稳工作室、群众工作室等机构职能,统一建立教育管理、巡逻防范、隐患排查、矛盾化解等“10项机制”,做到“一班人马、一套机制、一个目标”,共同维护山区农村社会治安稳定。截至目前,治保组共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嫌疑人65名、查破案件81起,化解矛盾605起,管控重点人103名,采集信息60余万条,救助服务群众78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