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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2座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到三级国家标准

发布日期:2016-07-26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近日,保山市水务局公布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单位的通知,我县九甲电站和橄榄河一级电站成为全县率先完成试点建设任务的农村水电站。 

2015年来,为进一步落实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水电站企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评级工作,我县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县农村水电管理工作实际,积极引入竞争机制,建立省外评审机构入昌评审备案制度。针对水电投资主体多元化的特点,区分层次对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监管人员进行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全县累计参训结业人员15人次,有效促进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开展。昌宁县有九甲电站、橄榄河一级电站和更戛河二级电站3座水电站纳入全国农村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试点。今年7月,九甲电站和橄榄河一级电站由外省评审机构进行评审,率先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试点建设任务,更戛河二级电站已完成企业内部评审,外部三级国家标准评审由省地方电力设计研究所承担并正在开展工作。(张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