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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强化措施扎实抓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发布日期:2021-02-27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2月19日,昌宁县人民政府发布2021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从2月20日起至4月30日止,全县进入森林草原防火高危火险期,实行禁火管理,杜绝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命令》提出实施用火管控、严禁火源入山、严惩违规用火、组建扑火队伍、落实经费保障、倡导文明祭祀、确保扑火安全、从严问责执纪、严肃防火纪律等九项要求,强调从2月20日起林区内停止一切野外用火,自然保护区、城镇面山及其他重点防火区实行封山管理,所有重点林区入山道口设置防火检查登记站(卡),进山人员必须扫“防火码”,100%进行实名登记,倡导文明祭祀,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级响应、专群结合、挂牌指挥”的原则,重兵投入、小火大打,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严格执行工作日报告制度和统一、归口管理的火情报告制度。

自《命令》发布以来,昌宁县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严格执行《命令》要求,采取措施抓落实,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安全。共设置防火检查登记站(卡)29个,安排值守检查人员79名,进入防火期以来护林员巡山护林39760人次,取得无火灾发生的阶段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