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幼儿园抓实助学金发放工作
历年来,昌宁县幼儿园十分重视省政府助学金的发放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操作。接到文件后,首先请各班班主任进行摸底调查本班幼儿的家庭情况,然后由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家长自愿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和材料,经过年级组的审查后,再提交园务会讨论通过,并公示5天,最后发放补助金。
2015年6月19日上午8点,昌宁县幼儿园举行2014年第二批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省政府助学金发放仪式,昌宁县幼儿园、兴宁幼儿园共有 36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享受到了本次资助,人均300元,共发放补助金额10800.00元。虽然补助金额不多,但是让家长和幼儿感受到了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在孩子们幼小的心灵中播下了爱的种子,激励着他们奋发图强。(蒋菊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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