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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创新举措

发布日期:2013-09-18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确保资金安全,县人社局实施新措施规范2013年参保缴费工作。

今年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分类收缴措施。一是对于集镇周边、交通便利的参保人员,可自行到户籍所在地信用社网点自行缴存保费,再由县信用社将保费扣入社保基金专户并将代扣明细打印在参保人专用存折上;二是对于边远山区、行动不便等参保人员,由信用社工作人员及村级经办员进村入户收缴保费,然后存入到参保人员的专用存折中。该项措施的实施使参保人缴上“放心保费”。(马达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