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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社会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初步建立

发布日期:2013-09-06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近日,我县以优先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为重点,全面推行企业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服务,退休人员养老保障大幅度提高,全县城乡贫困老年人全部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符合低保条件的“五保”老人实现了应保尽保,多层次的老年医疗保险体系逐步完善。覆盖城乡的老年人社会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初步建立。

一是完善覆盖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5846人,年发放保险金15966.2万元,覆盖率达100%;60岁以上老年人全部纳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保障范围,确保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二是建立和完善城乡老年人社会救助制度。按照分类施保的原则,探索高龄、空巢、失能、半失能等特殊老年人群体的救助制度,将符合救助条件的老年人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纳入城镇低保老年人412人,月均保障321元/人,年发放城镇低保金158.7万元;纳入农村低保老年人8732人,年均保障1852元/人,年发放农村低保金1613.6万元。三年来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均实现了年均15%的增长率。

三是实施“五保”供养制度,不断提高“五保”供养标准。老年人五保对象集中供养167人,供养标准400元/人.月,年发放供养金80.1万元;老年人五保对象分散供养2075人,分散供养标准134元/人.月,年发放供养金333.6万元。

四是逐步完善多层次的老年医疗保障体系。第一,继续完善覆盖城乡的医疗保障制度,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参加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老人33067人,年财政补助1473万元。第二,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老年人的参合率,逐步提高高龄老人的医疗保障水平。第三,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医疗救助制度。做好医疗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着力解决贫困老年人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2012年城市医疗救助216人,投入资金53.51万元;农村医疗救助1039人,投入资金182.43万元。三年来城乡医疗救助60岁以上老年人4301人,救助资金661万元。第四,积极推进集医疗、康复、预防、保健、健康教育为一体的社会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县65岁以上的34413名老年人100%纳入健康档案管理。第五,初步建立了县、乡、村(社区)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全县老年医疗保健服务机构137所,城乡老年人健康教育普及率达100%。 罗振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