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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充分发挥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员生力军作用

发布日期:2013-07-03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自2月底驻村开展工作以来,县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到位、措施有力,派出单位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当好后盾,工作队加强协调、搞好服务、强化管理,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转变作风、严守纪律、踏实工作。通过创新交流平台,完善考核制度,加强驻村督查,落实工作保障,进一步加强管理服务工作,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生力军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管理体系。县委成立了由副书记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委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明确1名领导分管新农村建设工作。同时,认真落实新农村建设工作总队长任县委副书记,乡镇工作队长任乡镇党委副书记,党性强、作风正、素质高、熟悉党务工作的正式党员任村(社区)党组织常务书记的任职要求, 13名乡镇工作队长任乡镇党委副书记,65名指导员兼任村(社区)常务书记。在全县形成了县委领导、县新农办统筹、各部门协调配合、乡镇具体负责的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管理机制。制定完善了《2013年昌宁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管理办法》、《2013年昌宁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考核办法》、《2013年昌宁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工作经费管理使用办法》等相关文件,健全完善了“学习培训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工作布置制度、工作承诺制度、工作报告制度、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工作巡视督查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考核表彰制度和经费保障制度”等十项管理制度,科学有效的管理考核模式的建立和运行,促进了指导员自觉自愿安下心来,扑下身子联系群众,真正做到了在得住、干得好,能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特点,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严格资格筛选审查,选优配强工作队员。按照“指导员要选优、配强、用好、不能滥竽充数”的要求,我县对选派单位进行认真筛选,对指导员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审查,从县直37个单位选调出82名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与省级4个单位选派的17名、市级28个单位选派的58名,共157名指导员组成13支工作队,于2月27日召开了2012年新农村建设工作总结暨2013年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下派动员培训会议,组织开展了基层党建、新农村建设及新农村建设工作队日常管理、村庄规划建设整治行动等相关专题业务培训。按照利于工作、方便生活、保证安全的原则,在确保不出现空壳村的基础上,一是集中力量重点安排后进村、重点村、难点村、贫困村和偏远村;二是优先派往本单位的挂钩扶贫联系点;三是将指导员选派与深入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联系群众制度结合起来,确保了人力资源得到合理配置,指导员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创新督查管理机制,驻村履职规范有序。县委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县委领导经常深入各乡镇、村(社区),看望、了解指导员各方面工作情况,指导员驻村期间纳入乡镇干部管理,按照乡镇干部出勤要求实行实行逐日登记考勤。县新农办充分发挥主管部门职能,加强对工作队员的指导、协调、沟通和督促工作,联合县委“四群”办和乡(镇)党委定期不定期通过实地查看、电话询问、跟踪调研等多种方式督查工作队员在岗情况、工作进展情况,今年以来,已经对指导员驻村履职情况进行了2次实地督查,1次电话抽查,并形成督查通报发放到各乡(镇)工作队、派出单位,确保督查结果公开、有效,让单位掌握情况、指导员提高意识,缺勤脱岗现象明显减少。工作队总队长和副总队长结合工作调研,对指导员驻村情况进行抽查。各乡镇党委认真履行管理职责,按月召开指导员座谈会,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教育,不定期深入各村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帮助指导员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各工作队长定期召开驻村队员会议,安排部署阶段工作,随时深入驻村了解队员的思想动态、在岗履职等情况,带领指导员为驻地群众办好事实事。各村党总支、村委会积极为指导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带领指导员深入生产一线熟悉村情、发动群众、参与生产。各指导员认真执行工作队管理规定,严格遵守纪律、强化自我管理,密切联系群众、推动新农村建设、协助完成派驻村中心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

落实工作经费,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县财政每年都安排新农队办15万元的工作队管理经费,每支乡镇工作队每年10000元的工作经费,为县级派出指导员安排每人每年5000元的工作经费,对指导员驻村给予每人每天15元的补助,按照指导员所驻村(社区)与县城的距离,给予每人每月30至60元不等的往返车费补助;安排专项资金,为县级指导员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2.21万元,为工作队及指导员全面开展工作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扎实实为民办事。各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深入驻村了解村情拟规划,全力以赴抗旱救灾保增长,协助做好“两委”换届强组织,多方协调争取项目兴投资,推动农业产业发展惠民生,帮助化解纠纷矛盾建和谐,为基层各项工作有力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目前,全县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共走访群众7830户,召开各种座谈会、民情恳谈会720次,帮助驻村修订完善发展规划151份,记录民情日记3582篇,为驻村协调项目35个,涉及资金255.02万元,其中抗旱项目9个,涉及资金96万元,协调非项目资金81.1万元;参与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74起,为派驻村办实事389件。

派出单位大力支持,后盾作用充分发挥。各指导员派出单位按照“指导员驻村、派出单位包村”的工作要求,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到派驻村指导工作,看望慰问指导员,与指导员一起走访调研、理思路、定项目,并给予必要的资金扶持,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为基层办实事好事,各级指导员派出单位领导共到驻村调研223次,支持驻村项目34个,涉及资金654.85万元,帮助协调项目19个,涉及资金986万元,支持非项目资金和各类物资共计102.13万元。

建立信息交流平台,典型示范明显增强。县新农队办建立了有效的信息交流平台,在2010年开通的“昌宁县新农村建设手机报”、“手机短信通”和“昌宁党建网·新农村建设专栏”的基础上,又创建了“2013年指导员QQ群”,开通了新农村建设微博,为指导员交流经验、发布信息、宣传典型、开展工作搭建了有效的网络平台,以信息化的手段服务新农村建设。开展了“六个一”活动,即:“每支工作队每月召开一次指导员座谈会,工作总队每月召开一次工作队长交流会,每月编印《昌宁新农村建设》工作简报一期,每月走访联系户一次,指导员每月组织专场宣讲(科技培训)一次,每月向派出单位和乡党委汇报工作一次” 。目前,各级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员共撰写调研报告185篇,上报工作信息487条。

齐心协力主动参与,试点建设稳步推进。指导员在工作中将指导做好所驻村(社区)新农村建设规划,督促检查新农村建设在建项目作为工作的一项重点,积极参与其中。全县今年共启动实施新农村建设试点100个,完成试点建设投资3471万元,发展各类经济作物25168亩,硬化村庄主干道78条67.39公里,改造入户通道274户5.28公里,改厕、改厨、改厩592户,墙体粉刷792户78022平方米,庭院硬化215户7762平方米,建垃圾处理池31口,试点村村容村貌明显提升,群众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乡风更加文明。

(李相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