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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砥砺奋进的五年] 昌宁林业发展成绩瞩目

发布日期:2017-09-04 浏览: 作者:高雪燕 来源: 打印正文

 

党的十八大以来,昌宁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林业和生态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林业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牢牢把握生态文明建设总目标,突出“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两大重点,坚持一手抓森林资源培育保护,一手抓林业产业提质增效,林业改革发展取得巨大成就,先后获得“省级园林县城”“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造林绿化模范县”等荣誉。  

——生态建设成效显著。昌宁县始终秉承“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发展理念,坚持以“绿化荒山行动”为重要抓手,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在全速全力推进经济建设的同时抓实“绿化荒山”工作,实行领导干部包片、技术人员挂钩乡镇责任制,切实加强种苗质量和工程质量进度监督管理,生态建设成果得到全面巩固和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机制日趋完善。2013至2017年上半年,全县新增造林24.65万亩,封山育林5万亩,森林抚育20万亩,低效林改造11万亩,义务植树360.5万株,绿化乡村公路91条1129.64公里。全县生态公益林面积从2005年的25.13万亩增加到86.79万亩。全县纳入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面积为148.3万亩。按照“示范引路、以点带面、连片推进”的思路措施,逐年加大沼气池、太阳能热水器、节柴改灶等农村节能清洁能源建设力度,累计推广沼气池400口、太阳能热水器3110台、省柴节煤炉灶7200台。全县森林总面积达356.77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3.36%,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林木绿化率69.25%,活立木总蓄积量为1851.222万立方米。

——资源保护力度加大。以“森林生态资源守护神”和“打击非法破坏林地”两项专项行动为抓手,扎实开展森林限额采伐、林地使用管理及案件查处等工作。2013至2017年上半年,全县累计完成森林采伐583195.06立方米,办理木材运输许可证2991份,许可运输木材74484.98立方米,依法查处各类林业案件1389起1401人次,没收各类木材1316.47立方米、木炭79.16吨、野生树木144株,收取林政罚款167.26万元、木材变价款95.63万元,挽回经济损失585.15万元。严格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林地定额和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巩固打击非法破坏林地专项行动成果,继续加大林地保护管理宣传的力度,严守森林采伐限额红线,加强澜沧江县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森林资源管理水平得到持续提升。

——灾害防控成效明显。2013至2017年上半年,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投入资金342.84万元,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综合能力显著增强。每年森林防火期,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带班、专业扑火队伍统一食宿集训、野外用火“准烧证”审批、入山设卡登记、火险隐患排查等制度,全力确保宣传教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火源管控到位、应急保障到位、督促检查到位,做到百倍警惕、严密防范,小火大打、打早打小,取得了全县连续五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的骄人业绩。积极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加强疫情预警监测,2013至2017年上半年,全县累计发生林业有害生物危害面积10.5686万亩,防治10.5686万亩,防治率达100%。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不断完善,森林火灾及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工作进一步加强。

——林业特色产业持续发展。坚持用“不砍树也致富”的理念谋划和发展林业产业。大力推广实用技术,提升基地建设质量,科学调控核桃基地建设规模,优化油茶发展布局,适度扩大澳洲坚果面积,开展糯橄榄种植示范,积极探索林茶、林草、林畜、林禽、林菌、林药、林菜等林下经济发展路子,林业产业发展成绩喜人。全县泡核桃面积达180万亩,年均产量4.8万吨以上,产值12.5亿元以上;澳洲坚果面积达15万亩,年均产量245吨,产值980万元;油茶面积达9.684万亩,年均产量92吨,产值138万元;林下经济面积达5万亩,实现年产值1.7亿元。2016年末,全县实现林业总产值25亿元,农民人均林业收入达3897元,占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1%。2013至2017年上半年,全县累计开展核桃技术培训147场次,受训林农超过1.39万人次,组建了130人的核桃专业辅导队,实施核桃提质增效16万亩,辐射带动全县实施核桃抚育管理45万亩;推广落实核桃无烟烘烤炉总数达到811座;全县林农专业合作社达113个。2014年8月,全省高效林业核桃产业提质增效现场会在昌宁召开,省林业厅对昌宁县核桃产业给予了面积规模、质量品质、发展潜力“三个全省第一”的高度评价。

——林业改革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工作紧紧围绕“巩固改革成果、强化林权管理、深化配套改革、促进农民增收”的思路,实现了确权发证有新推进、林权流转有新进程、林权贷款有新业绩、纠纷调处有新起色的目标。2013至2017年上半年,全县累计完成纠错变更林权证32555.9亩、漏登2676.9亩、补办8805.4亩、变更登记24525.6亩;办理林权流转145户,面积419099.9亩,流转金额8467.87万元;办理林权抵押登记73起,贷款金额4.742977亿元,办理林木权抵押登记19户,抵押面积741.6亩,贷款金额354万元,全县林权抵押贷款余额3.1788亿元,缓解了林农、林企融资难问题,初步实现了“青山变金山、活树变活钱、资源变资本”的发展目标。2016年起,紧扣上级国有林场改革精神,坚持“生态导向、保护优先,以人为本、保障民生”的原则,加大国有林场改革力度,做到坚持生态公益改革方向、有效理顺管理体制、全面保障和改善民生、初步创新发展机制、增强林场发展活力、职工待遇得到改善,目前,改革顺利通过市级验收,在林场优化整合、人员编制核定及森林资源保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林业生态扶贫成效明显。以开展“挂包帮”“转走访”精准扶贫工作为契机,切实落实“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产业脱贫一批”的要求,把生态保护放在优先位置,以精准扶持方向、精准使用资金、精准安排项目、精准锁定对象和精准服务林农“五个精准”推动林业生态扶贫取得明显成效。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扩大天然林保护等补助政策惠及全县13乡镇25654户81791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村40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222户8890人;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10000亩,涉及4个乡镇21个行政村1315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村6个,贫困户251户;2016年,省级财政农村能源项目400台太阳能全部布局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实施,1500台省柴节煤炉灶全部发放到苗族贫困群众;90个生态护林员已于2017年1月份全部上岗就位,基本实现了1人就业带动全家脱贫的目标,全县林业工作呈现出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同步发展的良好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