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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林权抵押贷款余额达3.14亿元

发布日期:2016-08-24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昌宁县在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工作中,严格按照《云南银行业林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本着“让资产变现、让林农创业、让百姓增收”的目标,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推进林权抵押贷款的扩面增量工作,为林农提供最大限度的帮助和服务,推进林权抵押贷款不断向前发展,确保林权抵押贷款从发放、审批、管理到收回都做到有始有终。 

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办理林权抵押登记119起,抵押面积36.53万亩,贷款金额6.29亿元,贷款余额3.14亿元。实施林权抵押贷款打破了长期以来银行贷款抵押物多以房地产为主的格局,有效缓解了林农、涉林企业融资困难问题,让“沉睡的山林”变身为“活资本”,促进了林农增收,推动了林业经济快速发展,为昌宁县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强保障。(高雪燕 熊润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