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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配套改革助推林业生态文明建设

发布日期:2013-09-06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我县自2007年5月启动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经过六年多努力,主体改革已基本完成。目前,各项配套改革正在全面深入展开,有效促进林业生态文明建设。

林权服务中心成为“林农之家”。昌宁林权管理服务中心于2011年11月成立,内设综合办公室、勘测评估办公室、纠纷调处办公室和综合服务大厅等。全县交易林权面积达34.96万亩,交易金额9044.46万元。随着管理服务的日益完善,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已成为以林权为核心,以市场为载体,以服务群众为宗旨,集林权登记、信息发布、交易实施、中介服务、金融支持、综合服务为一体的新型林业综合性管理与服务机构,成为集中展现林业部门依法行政、管理和服务水平的“窗口”,考察林业生产要素流动和林农经营心态的“晴雨表”,调整内部运行机制、推进林业管理创新的重要载体和有效形式。

林权抵押贷款营造“绿色银行”。县林业局加强与财政、金融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了政银合作机制,加快林业投融资体系建设。至今年6月底,全县累计办理林权抵押贷款2.32亿元,抵押面积17..51万亩;其中上半年办理林权抵押贷款1.043亿元。这一系列举措拓宽了林业的融资渠道,有效缓解了林业投入不足的问题,同时为金融部门在农村开展金融创新提供了有利条件和巨大的市场需求。

森林火灾保险纳入“公共责任险”。为建立健全林业风险保障机制,提高林业生产者和经营者抵御风险的能力,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林农自愿、稳步推进”的原则,2012年建立了森林火灾公共责任保险制度。全县共有375.28万亩林地纳入公共责任险保险,为林农提供保险补贴132.81万元;累计火灾理赔2起,赔付金额10.48万元,有效降低了林农损失。

生态公益林补偿维护“林农利益”。全县有75.29万亩森林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补偿金额560万元,有11.5万亩森林纳入省级地方公益林补偿,补偿金额98.46万元,有效维护了林农的合法权益。

专业合作组织成为林农“知心朋友”。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自愿联合,发展多种林业社会化合作组织,鼓励林业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扶持措施,共扶持组建各类林业专业合作组织43个,合作经营林地面积7.98万亩,参加农户4100多户;其中核桃专业合作社39个,参加农户4000多户,合作经营核桃面积7.69万亩。专业合作组织在全县农村和林业发展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采伐改革注重林权证“法律地位”。对林木采伐计划管理不断进行改革,采取“计划上报,备案确认、管理双线运行、分配三榜公示、指标确保到户”的备案确定方式,计划由县直接确定到乡镇,乡镇直接分配到村组,村组分配到户,不允许层层截留指标,不允许将采伐指标分配给加工企业和木竹经营商,不允许按农户平均分配指标,确保了有可采资源的农户能够及时采伐。同时木材采伐全部由县林业局进行审核审批。

资源保护管理保持“高位态势”。将森林资源管理放在与耕地资源同等重要的位置,建立网格化管理体制,明确乡镇、村、组、户的管护任务,并将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纳入各级综合考核,建立资源保护长效机制。开展毁林开垦、违法使用林地清理整治,组织木材加工经营、非法加工木炭、野生树木移植等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确保破坏森林资源现象得到遏制,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绿化荒山行动成为造林 “重要载体”。全县以城镇面山、“两江两路三河”沿线及乡镇村庄为重点,扎实开展绿化荒山行动,实施绿色城镇、绿色村庄、绿色通道、绿色庭院“四绿”工程,从身边增绿做起,全面加快生态修复工程。2011年以来,全县累计完成绿化荒山造林31.34万亩,实施陡坡地退耕还林1万亩,“两路三河”造林绿化全面完成,尤其是田园镇右甸河防护林建设工程,为田园城市绿色休闲生态长廊建设,提升居民生活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林业产业体系建设呈现“绿色发展”。在林业产业发展上,始终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方针,大力发展以核桃、澳洲坚果、花卉油茶为主的木本油料高原特色产业,做到生态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统筹发展。全县木本油料产业面积达180.2万亩,产值6.918亿元。其中:核桃166.2万亩,产值6.9亿元;澳洲坚果5万亩,产值150万元;油茶9万亩,产值30万元,农民人均从木本油料产业中获得收入达2100元。尤其是核桃产业已覆盖了全县117个村1493个村民小组,收入1万元以上的农户有6700多户,3万元以上农户有3100多户,10万元以上农户有14户,核桃面积上10万亩的有9个乡镇,6万亩以上3个乡镇,万亩核桃村民小组40个,真正实现生态建设 “建得起、绿得了、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的目标。(施绍成、熊润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