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着力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为积极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发展村集体经济新途径、新办法、新模式,近日,昌宁县制定目标措施,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千方百计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增强村级集体经济自身的“造血”功能和综合实力,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确立了目标任务。到2013年末,新增有集体经济经营性收益的村不少于20个,新增集体经营性收益在3万元以上的村不少于11个,全县农村集体经营性的规模和水平不同程度有发展、有提升。
二是制定了政策措施。在政策扶持上,2013年县财政安排200万元资金,采取“发展资金”和“以奖代补资金”的方式进行扶持。“发展资金”专门用于扶持“空壳村”发展村集体经济,“以奖代补资金”专门用于奖励年经营性收益在3万元以上的村壮大集体经济;在部门扶持上,发改、农业、林业、水务、交通、扶贫、新农部门将项目资金更多投向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对有利于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农业产业化、农业基础设施、土地整理、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优先立项和扶持。
三是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找准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切入点,按照资源优势型、区位优势型、贫困山区型、传统农业型四种不同类型,分别选择不同的发展模式,增加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支配收入,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务功能。
四是加强“三资”管理,提高村级集体经济运营水平。在全面清产核资、产权登记的基础上,全面实现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委托代理服务,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级财务收入预算、支出审批、现金管理、民主理财、离任审计制度,形成民主监督、会计监督、审计监督和责任监管有效机制,确保村集体经济资产保值、增值。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发挥实效。县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加强对项目村的监督和指导,确保项目实施一个见效一个,对项目资金严格监管,专款专用,保资金安全。(洪专王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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