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五措施促生猪产业发展
本报讯 昌宁县一度时期生猪市场走向低迷,养殖户积极性严重受挫。为保护生猪养殖户的积极性,昌宁县强化五条措施促生猪产业发展。
一是加强项目领导,整合项目资金。成立了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及项目乡镇人民政府“一把手”为成员的项目领导小组。形成各部门及乡镇各司其职、密切协作的联动工作机制,强化项目整合力度,有效推进项目实施。
二是加强项目技术指导,落实技术服务到位。通过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结合“四群教育”活动和“科技挂钩帮扶”工程,抽调县乡两级畜牧兽医业务技术人员,明确责任,技术服务挂钩到户。抓实项目技术服务和科技推广,为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三是加强资金管理,实行“合同约束、动态管理、先建后补、责任追究”的四项制度管理。大宗物资实施政府采购和县级报账制,全方位规范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
四是抓实项目工程建设质量。项目建设实行“统一管理、分户实施”的原则,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合同制管理,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采取先建后补的原则,严把工程质量关。
五是强化项目检查和项目绩效评价。建立项目绩效评价机制,项目技术领导小组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组织财政和技术人员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检查,跟踪问效、评价。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整改,切实保证项目按质、按量实施。
截至目前,县财政安排中央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300万元,实施标准化猪舍改扩建和适龄能繁母猪项目购置,扎实推进现代农业生猪养殖项目。项目总投资872.1万元,配套整合省、市、县各级项目财政资金51万元,农户自筹及投劳折资521.1万元。已完成3个示范村150户示范户和15户规模养殖户标准化猪舍改扩建11400平方米,建设沼气池和污水处理池1539立方米。
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年新增出栏优质商品肉猪达17550多头。将间接带动项目区5000多户农户发展生猪标准化养殖,新增优质生猪出栏6万多头,实现销售收入9600多万元,户均实现增收2800余元。
(辉树森 吴永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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