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七措施促木本油料产业发展
2012年末,全县木本油料基地面积达180.2万亩,产值6.918亿元,农民从中获得经济收入2100元。
一是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县、乡、村分别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木本油料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建立“党委政府领导、乡镇负责组织、村组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严格督查考核”的工作体制,为木本油料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科学规划,有序发展。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连片规划、规模发展”原则,实行整乡整村推进。在发展模式上,采取林粮、林烟、林草、林药等结合模式,大力实施植苗造林工程、嫁接改良造林工程、老树复壮工程,不断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步伐。
三是坚持标准,稳步推进。逐级签订技术目标责任状,全面落实《昌宁无公害核桃生产综合标准》,推广《昌宁核桃丰产栽培技术》。抓好样板林建设,做到县有示范乡、乡有重点村、村有典型社、社有专业户。推广核桃无烟烘烤炉154座,提升产品质量,确保食品安全。
四是加强抚育,提升效益。全县把核桃中后期抚育管理作为当前和今后核桃产业发展工作重点,大力推广一套合理的以耕代抚间作工作措施、一年2至3次中耕施肥、一年进行一次整形修剪、一年一次病虫害统防统治的“四个一”抚育管理技术。建成核桃抚育示范样板1.5万亩,辐射带动全县实施树干涂白、施肥、整形修剪40万亩,提升了全县核桃基地的建设水平。
五是加大投入,政策推动。在省市项目扶持基础上,制定出台了配套扶持政策,2012年我县共安排县级配套资金计867.5万元用于木本油料产业发展。
六是合作发展,规模经营。坚持把发展专业合作组织作为推进以核桃为主的木本油料产业化和加快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合作组织蓬勃发展的良好格局。全县已成立核桃专业合作社38个,发展社员3755人,注册资金总额6321万元,联合核桃基地6.5万亩,由合作社统销核桃达6190多吨。
七是加强宣传,打造品牌。制定了《昌宁核桃生产技术规范》。2012年“昌宁核桃”分别获得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证明商标和国家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并作为云南名优产品参加了2012中国(上海)国际食品安全博览会、第一届中国国际地理标志产品博览会,进一步提高了昌宁核桃的知名度,扩大了品牌影响力。
(高雪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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