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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抓实现代农业生猪项目实施

发布日期:2013-05-15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2012年,昌宁县再次将生猪产业申报为中央财政现代农业发展项目。为确保项目能最大化的发挥投资实效,项目实施过程中,昌宁县切实强化措施,狠抓项目实施的各项工作。

一、加强项目领导,狠抓资金整合力度。成立了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及项目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项目领导小组,积极调动各部门及项目乡镇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相互配合的联动工作机制,切实增强了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项目整合力度,有效推进了项目实施成效。

二、强化项目指导,狠抓技术服务工作。通过制定项目实施技术方案,结合“四群教育”活动和“科技挂钩帮扶”工程,抽调县乡两级畜牧兽医业务技术骨干,成立项目实施技术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实施技术服务挂钩到户到场,抓实项目技术服务和科技推广培训工作,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三、严格资金管理,狠抓项目投资实效。项目建设资金实行“合同约束、动态管理、先建后补、责任追究”的四项制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大宗物资政府采购和县级报账制,全方位、多角度规范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使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真正做到专款专用、专项管理、专账核算,确保每一分项目资金都能够最大化的发挥投资实效,进而有力保障了项目的稳步推进。

四、强化管理措施,狠抓项目工程质量。为严把工程质量关,项目建设考虑涉及农户数量多、统一实施难度大的特点,针对项目实施制定了详细实施计划和技术方案,采取了“统一管理、分户实施”的原则,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合同制管理,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通过明确项目的工程规模、技术标准、质量及工期等要求,采取先建后补的原则,切实加强项目管理。

五、加强项目检查,狠抓项目绩效评价。建立项目绩效评价机制和奖惩制度,及时根据各乡镇上报的项目实施和执行情况,项目技术领导小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随时组织财政和技术人员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和绩效评价,一旦发现问题和不足,做到尽早整改,切实保证项目按质、按量实施。

项目计划总投资872.1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300万元,配套整合省、市、县各级项目财政资金51万元,农户自筹及投劳折资521.1万元。截至目前,项目建设工作稳步推进,累计完成3个示范村150户示范户和15户规模养殖户标准化猪舍改扩建11400平方米,建设沼气池和污水处理池1539立方米,分别占计划数的80%和95%。项目建成后,项目实施户年可新增出栏优质商品肉猪达17550头以上,实现销售收入2800多万元,利润420余万元,户均可实现增收25000余元。同时,项目的实施,将间接带动项目区5000多户农户发展生猪标准化养殖,新增优质生猪出栏6万头以上,实现销售收入9600多万元,户均实现增收2800余元。

(吴永涛 杨春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