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多部门联合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夜间专项检查
近日,昌宁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公安、应急、住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夜间专项检查。各乡镇检查组同步开展行动,对辖区住宅楼、沿街门店、夜间经营使用等场地进行检查。
期间,检查组采取“边执法边宣传边整改”的方式,先后深入恩宏世纪城小区、云舒居小区开展检查,对居民住宅小区内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进行检查,重点查看了小区内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进楼入户”和“飞线充电”行为,电动自行车车棚是否堆放可燃易燃物品、是否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每到一处,检查组叮嘱物业管理单位要对违规停放在楼栋内的电动自行车采取措施劝离,严格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机制,坚决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处,确保电动自行车使用安全。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结合小区实际情况提出整改意见,要求物业服务人员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居民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并倡导物业企业加强火灾防范预警,促进人防、物防、技防升级,提高电动车火灾防范预警能力。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本着执法和劝导相结合的原则,针对存在的违规现象,检查组耐心劝导群众主动搬离违规停放在楼梯口的电动自行车,同时通过手机播放电动自行车火灾爆炸事故短视频,向当事人讲清火灾风险和事故危害、违规停放充电引发事故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切实将普法小课堂开到群众身边。
此次检查,共检查住宅小区9个,自建房42家,沿街门店、夜间经营使用等场所30家,累计现场清理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34辆,张贴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海报100余份,发放宣传单600余份,切实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下一步,昌宁县将持续加强对辖区电动自行车的排查整治与宣传力度,督促指导重点单位、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建立健全集中停放充电点、制定管理制度等措施,构建单位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辖区消防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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