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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一季度GDP增长6.9%,居全市第一位

发布日期:2023-04-29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2023年,昌宁县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等会议精神,以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的状态,全力推动经济行稳向好。一季度,全县经济运行开局良好,完成地区生产总值36.2亿元,同比增长6.9%,分别高于全国(4.5%)2.4个、全省(4.8%)2.1个、全市(5.2%)1.7个百分点,增速居全市第一位。

主要经济指标运行良好。一季度,昌宁县共有6项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居全市第一位,除地区生产总值外,分别为: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5.2%;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同比增长3.8%;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7.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0.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增长40.5%。

供给侧支撑持续增强。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2023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围绕减税降费、金融支持、稳岗用工、要素保障等政策,持续开展送政策、帮企业、送服务、解难题行动,促进市场主体活力不断提升,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源泉。在统计发布的系列数据中,工业数据尤为亮眼,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7.9%,为持续改善产业结构、优化供给提供坚实支撑。

需求侧活力不断激发。紧抓疫情防控平稳转段机遇,以丰富多彩的文旅推介活动为抓手,加大“彩云券”等刺激消费政策推广,持续恢复居民消费意愿、提振市场需求,一季度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36亿元,同比增长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