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
9月18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昌宁县2012年公共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昌宁县2012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所提建议办理情况等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代表述职评议领导小组关于组织人大代表开展向选区选民述职评议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代表视察组关于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对县公安局进行工作评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赧晓东同志辞去保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报告。会议同时进行了人事任免。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辉波对新任命人员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切实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二是要牢固树立人大意识,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自觉接受监督;三是牢固树立履职意识。围绕中心,忠于职守,积极作为,不辱使命;四是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廉洁从政,依法行政,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作出积极努力。(李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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