漭水镇整乡推进项目补充实施方案获市人民政府批复
近日,昌宁县2013年度漭水镇整乡推进项目补充实施方案获市人民政府复,同意漭水镇整乡推进试点项目补充实施方案及方案所确定的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计划。
漭水镇整乡推进项目补充实施方案经市人民政府报省扶贫办后,省扶贫办委托中国扶贫发展中心云南办事处对方案进行咨询评估,评估报告认为补充实施方案目标任务明确,项目布局合理,部门责任清晰,原则上予以通过。
漭水镇整乡推进项目补充实施方案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扶贫办《关于下达2013年扶贫开发整乡推进试点项目补差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14〕10号)要求,增加2013年整乡推进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00万元编制。补充实施方案涉及漭水镇9个行政村,205个村民小组26462人。建设内容包括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安居工程、素质提高、社会事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双推进”7个部分。补充方案项目计划总投资7194.06万元,其中:财政扶贫专项资金1000万元,部门整合资金4588.40万元,业主投入资金600万元,农户自筹资金1005.66万元,建设时间为1年,即:2014年7月至2015年7月。
漭水镇整乡推进项目补充实施方案获市人民政府批复后,项目总投资达17023万元,其中:财政扶贫专项资金2000万元,部门整合资金11323.81万元,业主投入600万元,农户自筹资金3099.19万元。自2013年10月正式启动实施至2014年8月,累计完成投资9108.91万元,占计划的53.51%,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持项目完成投资603.45万元,占专项资金投资的30.17%,部门整合项目完成投资6644.3万元,占整合资金投资的58.66%,企业投入完成投资600万元,占企业投入资金计划的100%,群众自筹完成投资1261.16万元,占群众自筹的40.69%。(李晓波 赵荣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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