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三举措”助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
为真正挺纪在前,树立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懂纪律、明规矩,确保纪律规矩和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执行到位,昌宁“三举措”深化党纪党规意识,助力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
开展“纪律规矩强化年”活动。将2016年确定为全县“纪律规矩强化年”,强化党章、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学习,着力解决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认识模糊,落实不到位;政令不畅,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安排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干部队伍管理不严不实,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遵守纪律不严、顶风违纪问题时有发生四个方面问题。
专项纪律检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发出31份工作交办通知书,组织9个检查组,对全县76个乡科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提出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纪律检查。检查聚焦整改项目、整改责任、整改重点、关键环节进行跟踪问效,强化党内生活的严肃性,解决党内生活假大空、随意化、平淡化、娱乐化、庸俗化问题。
检查考核《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的学习情况。将《论述摘编》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提出明确学习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力求学深悟透,用《论述摘编》统一思想,以此提高广大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增强角色意识和政治担当意识,着力解决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杨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