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出具农产品合格证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县农业农村局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制定《昌宁县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指导种养殖生产者自行出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通过合格证制度,能够将生产主体管理、种养过程管控、农药兽药残留自检、产品带证上市、问题产品溯源等措施有效集成,强化生产者主体责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截止目前,我县共出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85份,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县农业农村局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制定《昌宁县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指导种养殖生产者自行出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通过合格证制度,能够将生产主体管理、种养过程管控、农药兽药残留自检、产品带证上市、问题产品溯源等措施有效集成,强化生产者主体责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截止目前,我县共出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85份,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