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被确定为全国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
近日,共青团中央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确定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地区的通知》(中青办通字〔2021〕55号),我县作为保山市唯一个县正式确定入选全国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地区。据悉,团中央在全国确定了619个县(市、区、旗)参与本轮扩大试点,其中云南省共有19个县(市)确定为试点地区。试点由团中央统筹、地方党委改革办指导支持、省级团委负总责,试点县(市、区、旗)党委具体领导实施、市县两级团委一体抓落实。试点为期半年至一年,至2022年5月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