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深入推进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上级管理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保山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强化公务用车日常监督管理。二是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编制管理。组织召开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会议3次,申报购置公务用车26辆,新增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18个。三是严格落实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定点保养、定点保险、定点加油等管理制度,开展全县公务用车检查2次,检查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用车124辆、执法执勤用车9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近200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32辆。四是扎实开展公务用车统计。组织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据实开展保留公务用车统计报告工作,摸清全县车辆底数和运行维护成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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