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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暨村级财务培训会议强调

发布日期:2016-10-26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10月25日,昌宁县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暨村级财务培训会议,全面分析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责任,部署抓落实的具体措施,层层传导压力,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县委书记苏格非作重要讲话;县委副书记、代县长范喜通报全县村级财务审计情况。  

苏格非强调,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对反腐倡廉的部署和要求,全面推进全面党风廉政建设,为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一要解决不注重学习,廉政意识树得不牢的问题。要抓实廉政学习教育常态化,筑劳思想防线,在全县上下真正把党规党纪树立起来、严起来,用严明的纪律保证全县各级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二要解决不遵规守纪,违纪违法时有发生的问题。要加大对“小金库”问题和领导干部生活作风问题的查处力度,正确处理政商关系,严格请销假等制度。三要解决不注重小节,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各乡镇、各单位要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回头看”,梳理本单位存在问题并及时整改;县纪委要抓住重要节点、节日,加大提醒教育、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努力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上下功夫,着力解决“上紧下松”和“留有空子、治而不绝”的问题。四要解决工作不落实,工作作风飘浮的问题。要大力整治有些干部懒而不想为、怕而不敢为、难而不去为、庸而不能为的情况,树立“敢闯敢试、勇于担当、真抓实干、清正廉洁”的选人用人导向,大力选拔和重用“有信念、有思路、有激情、有办法”的干部,让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的干部“丢帽子”、“挪位子”,以鲜明的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导向。五要解决不勇于作为,廉政责任没有落实的问题。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好表率;县纪委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履行“两个责任”不力行为。  

范喜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审计暴露出来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分析,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坚决避免问题再次发生。一要切实承担起整改的主体责任。乡镇党委、政府要通过健全机构、完善制度、规范手续、定期核查、强化监督、加强教育培训等措施抓实村级财务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二要切实承担起整改检查指导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落实好业务指导、审计监督、监督检查、干部培训等方面的责任和会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三要承担起整改监管责任。各挂钩联系单位要加强对所挂钩联系村的财务管理进行监督指导,对于给村级的各类资金要直接转账到乡镇财政所或村财乡管办。四要严格责任追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对不落实村级财务管理主体责任、检查指导责任、监督责任的乡镇和部门,将严肃进行责任追究,以问责常态化推动各项任务和责任落到实处。  

会议还组织集中收看了警示教育片《狂妄的代价》和大型电视专题片《永远在路上》第六集《拍蝇惩贪》。  

在家的县处级实职领导,县直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纪委书记(纪检组长),13乡镇党政主要领导、纪委书记、财政所长、村财乡管办负责人,各村(社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城市社区党总支专职副书记,县纪委监察局全体干部职工等参加会议。(孟垂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