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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采取四项措施做好经普登记工作

发布日期:2014-01-14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昌宁县经济普查入户登记工作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为进一步提高正式登记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及时掌握登记进度和工作重点,昌宁县采取四项措施,加强正式登记督导工作,提升登记工作质量。

一是严格执行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普查方案要求,落实县经普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乡镇长作为经普第一责任人,要督促做好辖区内入户登记工作,入户登记进度向县经普办 “日报告”,确保具体问题及时解决。

二是关注重点乡镇,抓好关键环节。入户登记是经普工作关键环节,县经普办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计划性,对涉及行业多且情况复杂的乡镇进行重点攻关,制定切实有效措施,安排精干人员进行重点指导,逐个突破,确保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三是坚持依法普查,提高数据质量。要求乡镇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严格遵守《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坚持依法开展普查,严格遵守普查工作纪律,保证数据质量,确保普查资料真实可靠。

四是业务指导跟进,加强督导检查。为及时了解,解决普查中遇到的问题,县经普办采取业务指导跟进,针对性指导,手把手教学,对普查进度追踪汇总分析,及时掌握各乡镇工作动态。对工作不重视,应付差事的乡镇,结合县政府督查室,将在全县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