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实施四大工程全面推进右甸河落实“河长制”
一是实施“护水工程”。制定出台《昌宁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意见》,实施“一河一策”治理,建立河长会议、日常巡查、验收考核、责任追究等13项工作制度,划段分区管理,明确县、乡、村三级河长责任体系,严格规定县级河长每年巡查不少于6次,乡级河长每月不少于2次,村级河长每周不少于2次,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置。二是实施“治水工程”。先后投入7277万元实施各类建设及河道治理项目10个,河道31.4公里,目前正在实施总投资13.2亿元的右甸河坝区段17公里河道综合治理项目。及时开展右甸河源头河西水库径流区大理石开采加工集中整治,全部关停36个石材加工厂(点)和5个石灰烧制点,对沿江湿地实施拦水坝修复,安装生态围栏,研究出台《昌宁县河西水库水源地保护管理暂行规定》,划定86.6平方公里保护区进行严格保护。结合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重点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等“五大工程”,2017年底将全部关停转迁主河道范围内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所有畜禽养殖场,实现河道周边违建100%拆除,区域内河库塘渠生态洁水养殖比例100%,人口集聚区河道保洁率100%。三是实施“净水工程”。建成右甸河沿岸15.5公里景观防护林,制定管理方案,确定每年7月1日定期组织开展右甸河卫生环境“大会战”活动,全面进行河道保洁清理。全面治理右甸河流域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成水生态处理净化区6.5万平方米,每天处理能力3万吨,水质最高达地表水Ⅱ类A级标准。按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监控原则,建立水资源监测和管理信息系统,安装各类监测监控27个,实现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24小时监控评估。四是实施“活水工程”。通过建“水湿地”、“水公园”、“水景观”,实现了水利、水生态、水景观“三位一体”的设计理念。目前,右甸河周边宜林地段绿化率达93%,河流自然岸线保有率76%,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地表水达标率10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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