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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干部群众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20-01-29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你们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严峻,云南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昌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各级各部门通力协作,联防联控,正在依法科学、有序有效地开展各项防控工作。为全力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您和您家人的健康,温馨提醒全县干部群众:

一、了解疾病特点。目前所见传染源主要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经呼吸道飞沫传播是主要的传播途径,亦可通过接触传播;人群普遍易感,老年人及有基础疾病者感染后病情较重,儿童及婴幼儿也有发病;潜伏期一般为3-7天,最长不超过14天;以发热、乏力、干咳为主要表现,少数患者伴有鼻塞、流涕、腹泻等症状。

二、及时就诊就医。如果您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系统症状,第一时间戴好口罩,避免接触他人,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规范就诊,就诊时请主动告知医生是否有湖北等地区旅居史。对确诊和疑似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患者一律实行免费诊疗。

三、主动隔离排查。如您或您身边的人是1月14日后到昌,特别是从湖北或途经湖北到昌的人员以及密切接触者,即使没有症状也请您主动到所在地乡镇进行集中医学观察。集中留观15天后体温正常或无症状人员可解除隔离。请您主动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隔离观察和追踪排查工作。对刻意隐瞒、拒不配合造成不良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四、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咳嗽、饭前便后、接触或处理动物粪便、外出回家后,要用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咳嗽和打喷嚏时使用纸巾或屈肘遮掩口鼻,防止飞沫传播;保持室内环境卫生和空气流通;做饭时彻底煮熟肉类和蛋类;均衡饮食、适量运动、作息规律、增强抵抗力;病毒对紫外线和热敏感,56℃30分钟、乙醚、75%乙醇、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和氯仿等脂溶剂均可有效灭活病毒,要做好个人防护及家庭消毒;尽量减少外出,如果必须外出的,请佩戴有效防护口罩。

五、减少人员流动。在疫情防控期间关闭所有旅游景区景点;所有电影院、娱乐场所、网吧、洗浴中心等人员聚集场所一律暂停营业,并坚决杜绝疫情防控期间出现恢复营业的情况发生;暂停举办城乡集体聚餐、大型集贸和群众性活动;对各类养老、儿童福利等服务机构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各类养老服务设施一律禁止组织集体活动;暂停举办对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和线下培训补习等聚集性活动;暂停举办各类大型活动、大型会议;自觉暂停一切群体性集会活动,避免到人群密集、空气流通不佳场所,减少走亲访友,取消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

六、严格源头管控。所有入昌人员一律进行体温检测,对发现体温异常者进行留验和医学观察;暂时关闭所有活禽交易市场;严厉进行打击非法养殖、加工、售卖野生动物等行为。

七、维护市场稳定。加强医用物资和生活物资储备,保证市场供应。实时监测主要食品、日用品、防护用品等价格,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

八、坚定必胜信心。面对疫情,不恐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我们会在第一时间通过权威媒体公布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请全县干部群众自觉遵循有关预防指引,任何个人和单位不能擅自发布疫情相关信息。

我们坚信,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群防群控,就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和疫情防控攻坚战!

感谢您的支持、配合,祝您及家人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昌宁县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875—7130431,邮箱:cnxgwk@163.com


                                  昌宁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