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前三季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前三季度,我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204元,同比增长12.5%。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222元,同比增长11.3%,增幅低于全省平均0.1个百分点,与全市平均水平持平,增幅居全市第三位;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380元,同比增长13.3%,增幅高于全省平均1.4个百分点,高于全市平均1.4个百分点,增幅居全市第一位。
前三季度,我县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204元,同比增长12.5%。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222元,同比增长11.3%,增幅低于全省平均0.1个百分点,与全市平均水平持平,增幅居全市第三位;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380元,同比增长13.3%,增幅高于全省平均1.4个百分点,高于全市平均1.4个百分点,增幅居全市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