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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日期:2018-01-08 浏览: 作者:县政府法制办 来源: 打印正文

一是深入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化建设。各乡镇、各部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遵循依法决策原则,严格遵守法定权限,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保证决策符合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二是严格遵守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实行“谁承办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各乡镇、各部门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将法制审核作为必经程序,由行政机关承办机构送本机关法制机构进行审核,保证行政执法决定严格依法作出,守住法律底线。三是全面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着手调整法律顾问组成人员结构,完善县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制度,筹备以政府法制机构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与的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指导、推动全面建立政府法制顾问制度,积极构建覆盖乡镇和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体系,13乡镇人民政府和34个政府组成部门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为依法行政提供了法律保障。四是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案件。2015年以来,我县所有涉及的行政案件100%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做到行政案件法制参与,律师代理,领导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