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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召开综合水价改革调整听证会

发布日期:2017-12-18 浏览: 作者:王东华 来源: 打印正文

12月15日下午,昌宁召开全县综合水价改革调整听证会,听证县发改局拟定的《关于全县综合水价改革调整听证方案(草案)》 ,论证其必要性和可行性,为下一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制定和出台价格政策时提供参考依据,提高政府决策科学性、民主性。  

会议指出,水资源是稀缺的经济资源和重要的环境资源,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内容,需要全社会把握水价改革形势,积极推进节水防污型社会建设。水价改革是完善供水补偿机制的需要,是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需要,需要全社会提高思想认识,认清水价改革的重要性及必要性。虽然昌宁县水资源相对丰富,但水资源分布不均现象较为突出,水利工程效益没有充分发挥,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开发利用率低,供需矛盾突出,用水浪费和水污染等问题不断加剧。针对这些问题,必须通过加快推动综合水价改革,建立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促进水资源健康可持续利用为核心的水利工程水价形成机制和水价体系,从制度上更好的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用价格这一重要的经济杠杆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节约用水,保证农民减负增收、实现人水和谐,保证水管单位良性运行、水务事业长远发展。  

听证会按照公开透明、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原则,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推荐了45名听证会参加人,其中有村委会(或社区)、村民小组、个体经营户、公司、老干部、居民等消费者代表35人,人大、政协、政府部门、专家、经营者等代表10人。当天会议应邀听证会参加人45名,实到44名,符合听证会程序规定。水务局推荐了旁听代表8人,县直相关部门29名领导列席。  

听证会严格按照既定议程进行,由县发改局提交《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全县综合水价改革调整听证方案(草案)》,并对全县水利工程供水成本、县城自来水供水成本和污水处理成本监审情况进行了说明。听证代表认真履行权利和义务,对昌宁县综合水价改革调整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客观的分析,畅所欲言、各抒己见,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工作人员认真记录,听证会结束后,所有听证会参加人提交了听证意见表,审阅了听证会记录并签名。县发改局将在下步工作中,按照有关规定,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听证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对听证方案做进一步修改完善,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价格调整方案,报县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发改局发文批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