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3年投3亿元 下大力整县推进
昌宁县持续大力推进整县脱贫力度,在去年投入各级扶贫资金1.28亿元的基础上,今年启动实施2016—2018年“三个1亿元”工程。
据了解,2015年,昌宁县投入扶贫资金12788万元,其中:县级投入5628万元,上级扶贫资金投入7160万元,取得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的阶段性成果。为继续加大力度推进整县脱贫,该县从今年开始启动实施了“三个1亿元”工程,按照县级统筹、精准投入、考核问效的总体思路,建立刚性筹措机制,保障扶贫资金投入。今年的1亿元资金的投入重点是:对已实施和正在实施整乡推进的温泉、漭水、卡斯、翁堵4个乡镇,每个补助300万元巩固资金;对未启动实施整乡推进项目的鸡飞、大田坝、更戛、珠街4个建档立卡贫困乡镇,每个补助500万元启动资金;对4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每个补助100万元建设资金;对插花散居、未被上级专项资金覆盖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投入基础设施、产业扶持等补助资金2600万元。2017年、2018年各1亿元资金重点围绕“五个一批”来安排:一是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投入5000万元建立产业发展基金,重点用于扶持特色产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合作社壮大、到户贷款贴息等,辐射带动8000户以上贫困户。二是易地搬迁脱贫一批。投入2200万元以上,重点用于前期工作经费、农户贷款贴息等,辐射带动5000户以上搬迁户。三是生态补偿脱贫一批。投入500万元以上,重点用于建立生态补偿基金、退耕还林补助、石漠化治理补助等,辐射带动1000户以上贫困户。四是发展教育脱贫一批。投入1500万元建立教育关爱基金,重点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高中生、专科生、本科生、两后生和劳动技能等补助,受益贫困户2000户以上。五是社会保障兜底一批。投入800万元建立医疗救助基金,重点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大病医疗救助、交通补贴等,受益贫困户1500户以上。
为激发大家用好财政资金的动力,该县建立了对贫困乡(镇)、贫困村(社区)脱贫出列的考核奖励机制。从2016年开始,县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资金,对2016年和2017年脱贫的贫困乡镇,分别奖励100万元和50万元;对2016年、2017年脱贫的贫困村(社区),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奖补资金重点用于改善基础设施和化解历史债务。(张子卓)
来源:《云南日报》4月14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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