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苏格非书记对县级领导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严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领导干部请示报告制度,严禁“山头主义”,维护良好政治生态。二是坚决纠正“四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实施办法,严禁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遵守公务用车管理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不出入私人会所和收受、持有会员卡。三是认真落实党委主体和个人领导责任。全面履行“一岗双责”,带头遵守《廉政准则》。不得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以个人名义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四是注重日常学习和自警自省。经常学习反腐倡廉工作新形势、新举措和新要求,以中央、省、市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为镜,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树立良好形象。 (县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