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部署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
12月7日,昌宁县召开会议,全面总结2016年森林防火工作,分析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
会议指出,2016年,昌宁县的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落实、资金保障、宣传扎实、火源管理严格、值守到位、内业规范。全县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圆满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在市政府森林防火目标责任状考核中获得了较好的成绩。会议强调,今冬明春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还存着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思想认识不足、队伍建设滞后、责任落实不严、应急措施不实等四个方面。会议要求,今冬明春,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防范第一”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健全森林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突出抓好责任落实、宣传培训、隐患排查、火源管控、应急处置、资金保障六项重点工作,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杜绝因森林火灾导致人员伤亡事故。重点要抓好六项工作:一要明确主体,落实责任。落实乡镇主体责任,细化防控责任,切实加强“痴、呆、聋、哑、精神病”五种人及其监护人监督管理。全面推进网格化管理,实现林有人护、山有人守,确保不出现死角和盲点;二要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宣传媒介加大宣传,加强森林防火标语建设,开展依法治火和扑火安全教育,推动森林防火社会化;三要深入排查,消除隐患。加大林下及重点区域的可燃物清理,坚决做到隐患不排除不放过,隐患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四要疏堵结合,管死火源。规范野外用火行为,切实加大对野外违规用火的责任追究力度,建立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案件线索举报奖励机制;五要超前谋划,充分准备。力争将森林火灾消灭在初发阶段;六要加大投入,提供保障。各乡镇要将森林防火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到位、物资到位、人员到位。
会议通报了昌宁县2015至2016年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考核结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朝强代表县人民政府与部分乡镇和部分成员单位签订了2016至2017年森林防火目标责任状(书),同时对退耕还林、林地、林木采伐管理和核桃产业提质增效等方面进行了更进一步的强调。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杨朝强,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领导,13乡镇分管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林业站站长,各林场场长,各林区派出所所长,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班子成员,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各乡镇、各林场森林防火工作业务人员共计100多人参加了会议。(高雪燕 杨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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