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全面启动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确权发证工作
我县于日前全面启动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确权发证工作,范围包括总库容1000万立方米以下的小型水库、引水干渠(管道)工程,塘坝、水池(窖)、装机功率小于1000千瓦的泵站,日供水规模200立方米以上、1000立方米以下的IV型集中式供水工程和日供水规模小于200立方米的V型集中式供水工程和分散式供水工程,该项工作预计2015年10月底前全面结束,可促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资本化、资产化,将所有权和使用权纳入“三权三证”抵押融资范畴,培养群众主人翁意识,激发群众管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农村小型水利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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