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四项措施着力加强民生资金监管
一是健全资金管理使用机制。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民生资金规范运行。二是强化资金监督管理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出问题追究谁”的原则,对上级划拨的所有民生资金都经过民生资金监管平台进行监督管理。三是实行收支管理专款专用。截止目前,全县2015年38项民生资金拨付5898.15万元,都按要求及时发放到位,有效避免资金管理混乱、去向不明问题的发生。四是加大资金监督检查力度。发挥各部门、各单位民生资金监督管理员和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群众监督的多重作用,加强对五类资金对象的定期定量补助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类补助按时足额发放。 (县纪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