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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8家企业获准使用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

发布日期:2015-09-17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15年第109号公告,核准昌宁笑果果食品有限公司、正强嘎薄泡核桃专业合作社、军林泡核桃专业合作社和智源金果泡核桃专业合作社等8家昌宁核桃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昌宁核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该专用标志的使用将有利于提高我县核桃知名度,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拓展国内外市场,实现我县核桃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县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