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七·五”普法全面启动
10月18日,昌宁县召开“七·五”普法启动会议,全面总结昌宁“六五”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表彰“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安排部署全县“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县工作任务。
“六五”普法期间,昌宁严格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主体责任和工作机制,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5年来共向群众宣传和普及了《宪法》等166部法律法规,征订发放3万余册普法教材,培训普法宣传员682期28666人次,“六五”普法规划实施顺利通过国家和省、市各级考核验收;田园镇勐廷社区、龙泉社区,柯街镇柯街社区,湾甸乡上甸村被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命名为“民主法治示范村”先进单位;2012年昌宁县荣获“全省先进平安县”称号;2013年依法治理工作受到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表彰;2014年“六五”普法中期验收被评为“全国先进县”;今年9月县委普法办被评为“全省‘六五’普法先进集体”。
会议强调,要紧紧围绕“七五”普法的目标任务,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齐心协力,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和依法治县工作深入开展,为昌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一要转变理念,解决思想认识不足的问题;二要健全机制,解决工作责任不实的问题;三要创新载体,解决普法效果不佳的问题。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强化认识,落实责任,全面推进实施依法治县基础工程建设,为昌宁“十三五”期间跨越发展、深化改革、维护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要打牢思想基础。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七五”普法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抓实抓牢,确保工作安排到位、组织到位、落实到位;二要抓住“关键少数”。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积极学法用法普法、自觉守法,逐渐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和普法上当模范、做表率;三要形成工作合力。要在做好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大力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在全县各领域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和全社会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的普法工作新格局。
会上,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卡斯镇、耉街乡围绕“七五”普法工作作汇报发言;还对中共昌宁县委宣传部等10个先进集体,李晓煜等20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孟垂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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