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深入开展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扶贫资金专项整治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扶贫资金专项整治。二是科学制定方案。根据《昌宁县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纪律作风整顿年”要求,科学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专项整治范围、内容、重点,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专项整治全覆盖。三是严格自查自纠。对涉及扶贫资金使用的乡镇和部门领导班子及分管领导深入开展自检自查,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四是及时建章立制。针对自查出的问题,分析原因,深挖根源,及时制定相应措施,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县扶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