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发放寄宿生补助29932名学生受益
为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我县及时拨付2015年春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1660.1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30.08万元,省级资金664.07万元,市级资金33.2万元,县级资金132.81万元。补助资金以小学500元/生.学期、初中和特殊学校625元/生.学期的标准发放,共惠及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29932人次。其中,初中13012人次,小学16847人次,特殊学校73人次。 (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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