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三举措推进畜牧养殖业面源污染治理
一是注重生态保护,促进协调发展。落实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开展草原普法宣传活动,建立草原违法案件大检查长效机制,依法查处非法征占用草原案件,有效遏制天然草场超载过牧,促进畜牧业生产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2017年天然草场植被盖度达86%,植被高度5.52厘米,鲜草产量246.3公斤/亩,较2012年分别增长26.4%、31.43%、27.44%。二是依托项目建设,促进产业转型。依托中央现代农业、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等项目,发展优质牧草种植和舍饲厩养,有效缓解林畜争地、人畜争粮的矛盾,促进草地生态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2017年投资4191.4万元,建成牛羊棚圈3.57万平方米,种植一年生牧草5.4万亩、多年生人工牧草0.44万亩,改良草地3.5万亩,推广农田种草16.5万亩、农作物秸秆青贮氨化饲料90.7万吨。三是抓实“三区”划定,强化源头治理。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制定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关闭、拆除禁养区养殖场13家,限养区42家养殖场完善雨污分流、固液分离和还田利用以及沼气生产治理,规范散养户粪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