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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出新举措

发布日期:2013-07-03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昌宁县紧紧抓住“社会管理创新”这条主线,积极探索、创新群众诉求渠道畅通工程,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途径疏通群众情绪,真正做到群众“理有讲处、冤有申处、状有告处、气有出处”,从而使矛盾得到了有效控制和化解。

一是搭建受理群众诉求的服务平台。分别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和乡镇为民服务中心设立县、乡两级“群众诉求受理窗口”和“群众诉求受理接待室”,群众诉求受理窗口由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和派驻单位负责,群众诉求受理接待室由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共同负责。要求各级群众诉求中心必须做到“四个有”(有场所、有牌子、有台账、有制度),确保能够正常运转。

二是建立受理和解决群众诉求三个长效机制。一是建立群众诉求受理机制。整合便民利民要素,创新制度和载体,不断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提高服务效率。二是建立群众诉求解决机制。加强群众诉求的分析、转办、督办和反馈机制建设,促进群众合理诉求问题的解决。三是建立检查考核评价机制。配套制定群众诉求工作检查考核评价办法,加强督促检查、责任追究及考核评价,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取信于民。(高文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