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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用心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

发布日期:2014-04-16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近年来,昌宁县高度重视干部的成长,立足于造就一批能在领导岗位上担当重任的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积极创造条件,改进方式方法,从源头抓起,从培养入手,形成了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干部运行机制。

真心创造培养环境。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人才资源,昌宁从全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整体需要出发,科学制定培养方案,着力拓宽干部来源渠道。培养对象的确定,采取个人自荐、领导干部和党委(党组)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充分考虑培养对象的道德品行、个性特征、能力素质、培养潜力、可塑性等方面因素,经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报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进行审定。培养过程由培养对象所在单位负责,年初列入工作计划,每季度汇报一次培养对象的德才表现和成长情况,年底全面总结培养工作,并对培养对象进行相应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动态管理。

细心设计培养方法。为促使培养对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适应发展需要,针对他们各自不同的特点,多措并举,进行全方位培养。一是多交流,了解思想动态。培养对象确定后,由培养对象所在单位主要领导与培养对象开展谈心谈话,帮助找不足、提建议、树信心,并明确具体的培养方向和目标要求。二是多帮带,教给工作方法。实行培养帮带联系制度,每名培养对象由所在单位一名领导负责日常工作的帮带,给培养对象交任务、压担子,让他们在处理复杂问题中接受锻炼,增加阅历,积累经验。三是多教育,创造学习机会。采取专题培训和跟班学习等方式,让培养对象每年至少接受一次以上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论素养和业务素质,增强他们的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四是多实践,帮助增长才干。采取下派挂职、顶岗锻炼、轮岗交流等方式,对没有乡镇基层工作经历的培养对象和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培养对象进行双向交流,注重基层导向和实践锻炼。

精心运用培养结果。坚持立足长远、统筹兼顾的原则,加强培养、储备、任用等各个环节之间的有效联接,对个人成长较快、符合提拔任用资格条件的优秀培养对象,建议县委提拔任用,真正把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选拔到经济建设最需要、工作岗位最适合、领导班子结构最合理的地方。在此基础上,注重有序推进、梯次开发,对个人成长较快、各方面表现优秀但暂时不符合提拔任用条件的,继续进行培养。同时,按照好干部标准,对在培养过程中表现一般、个人没有明显进步或因违规违纪受党政纪处分的,不再进行培养,实现自身努力与组织培养的双向互动、高度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