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申报中央第一批专项建设债券投资2.65亿元助推项目建设
为有效扩大投资,积极缓解经济下行压力,国家发改委拟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定向发行长期专项债券,建立专项基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中央财政按照专项建设债券利率的90%给予贴息。我县按照“看得准、有回报、不新增过剩产能、不重复建设、不产生挤出效应”的原则确定投资方向,梳理提出松林、长岭岗水库、昌宁棚户区改造、县城天然气利用及LNG气化站建设等8个第一批专项建设债券投资项目清单,申报债券投资2.65亿元。预计2015年10月可下达第一批专项建设债券投资计划。 (县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