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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管理方式 盘活编制存量——昌宁县探索实行机关事业单位空编集中管理

发布日期:2017-07-21 浏览: 作者:王庆波 来源: 打印正文

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的不断推进,现有编制供应有限与发展需求增加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为有效破解这一难点问题,昌宁县探索实行机关事业单位空编集中管理,全县所有空编一律由编办收回交县编委统筹调剂,盘活资源,动态调整,切实提高编制使用效益。

坚持三条基本原则,保障实施过程不走样。昌宁县空编集中管理工作始终坚持总量控制原则,全县分配使用的各级各类编制控制在一定总量内,不突破市级核定数。始终坚持高效用编原则,加大跨部门、跨行业调配编制力度,充分挖掘编制资源潜力。始终坚持合理保障原则,优化编制结构,服务和保障好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

核定总量备案数,强调编制使用有上限。以“三定方案”为准,划定各单位的编制总量备案数,作为各单位使用编制的参考上限。除涉及编委会审议决定确需增加编制的,各单位使用的编制总量原则上不超过备案数。

执行《编制使用通知单》,走好“两个环节”硬程序。一是收回空编环节,由编办以《编制使用通知单》形式,对各单位编制情况进行年度核准。二是人员变动环节,各单位在办理招录、招聘、引进、调动等进人手续时,要及时申报编制使用计划,经编办审核并下达《编制使用通知单》后,方可进入后续步骤。

打破“终身制”和“私有化”,树立编制管理新理念。通过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动态管理使用机制,把空余编制集中起来,重塑全县编制资源“一盘棋”的大局理念。并且,对职能弱化、任务不饱和、人浮于事的单位,还要酌量核减其编制总量备案数。

实行增编需求评估,力促好钢用在刀刃上。建立编制需求评估制度,对于提出突破总量备案数增加编制申请的单位,由县编委会委托编办根据部门“三定”规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部门工作运行情况等,对申报单位编制调整需求合理性进行评估,形成分析评估报告,作为编制调整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