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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政法工作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14-03-17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3月13日,县委召开全县政法工作会议。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全省、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牢记政法机关的职责使命,突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提高政法工作能力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县委书记苏格非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县委副书记茶春桥在会上宣读了表彰决定,对2013年综治维稳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杨开东在会上对2013年的政法工作进行了总结,对2014年的政法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陆红明主持会议并就如何贯彻好会议精神在会上作了强调要求。

会议指出,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政法工作的基础,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各级党委要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加强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政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各级政法机关、政法干警要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各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真正做到永远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祖国、忠于法律。

会议要求,第一,政法工作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这个中心。为改革发展保驾护航、维护经济社会发展是政法工作的硬任务。全县各级政法机关要把政法工作置于昌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大局来谋划和推进,要围绕加快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依法化解各类经济纠纷,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为昌宁加快发展提供政法保障。第二,政法工作要突出维护社会稳定这条主线。要牢记维护稳定第一责任,坚持发展、稳定两手抓、两手硬,统筹做好发展与稳定两篇文章,始终绷紧维护稳定这根弦,确保守土有责、守土有力、守土有效,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和水平作为检验执政能力、执政水平的重要标志,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加快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第三,政法工作要深化依法治县这个目标。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是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的基本要求,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创造公开透明的执法环境,营造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第四,政法工作要树立“大平安”这个理念。平安建设是昌宁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程,各级各部门要全面把握平安建设的新内涵、新要求,把平安昌宁建设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统筹推进,着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善于运用好法治思维,加快科技信息化建设。第五,政法工作要狠抓队伍建设这个关键。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坚持政治建警、素质强警、从严治警、科学用警、从优待警,全面加强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和思想、组织、作风、能力、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要突出抓好理想信念教育,突出抓好队伍能力提升,突出抓好作风建设。

会议提出,2014年,全县政法工作将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以“6995”平安信息平台为抓手,稳步推进网格化管理、创新社会治理、化解矛盾纠纷,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平安昌宁、法治昌宁和过硬队伍建设,努力提升执法公信力和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赵光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