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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全面开展新冠病毒疫苗免费接种工作告知书

发布日期:2021-04-08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目前,新冠肺炎疫情输入压力持续存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预防传染、保障全民健康最方便、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当前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为灭活疫苗,技术成熟,效果可靠,安全性高。根据前期新冠肺炎灭活疫苗临床试验研究,接种第二剂次灭活疫苗大约两周后,接种人群可以产生较好的免疫效果。为扎实推进全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有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接种对象

昌宁辖区内18岁及以上人群。

二、接种费用

全民免费接种。

三、接种剂次

符合接种的人员每人接种两针次。

四、接种时间

接种当日时间视疫苗配送到接种点而定,具体接种时间以各单位、各乡镇、各村(社区)、各村民小组通知的时间为准。

五、接种地点及联系方式

六、接种禁忌

(一)对疫苗或疫苗成分过敏,既往发生过疫苗接种严重过敏反应者,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疾病、癫痫、脑病及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等人员不适宜接种。

(二)有精神疾病史或家族史、有血小板减少症或者出血性疾病的、免疫功能受损(例如恶性肿瘤、肾病综合征、艾滋病患者)等人员需经医生评估后谨慎接种。

(三)发热患者、怀孕、备孕、哺乳期女性、各种疾病急性发作期等人员暂缓接种。

七、接种注意事项

(一)接种前:应提前了解新冠病毒疫苗相关知识、接种流程,提前申领云南省居民电子健康卡(见附件)。

(二)接种时:需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暂住证等证件。接种前要提前进食,请勿空腹接种。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线距离。按照知情、同意原则,签署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老年人接种需有家人陪同。接种时请积极配合现场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询问,并如实提供本人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信息。

(三)接种后:需留观30分钟,接种当日注射部位保持干燥并注意个人卫生。如有不良反应,应及时就医并向接种单位报告。

附件:云南省居民电子健康卡申领及微信端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建档指南

昌宁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4月4日

附件:

云南省居民电子健康卡申领及微信端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建档指南

为便于加快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速度,减少排队等候时间,请提前注册填报“云南省居民电子健康卡”(扫描或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云南省居民电子健康卡”填写即可),每部手机可申请填写4-5人,具体步骤如下:

一、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

二、登录填写第一次基本信息

三、填写完成第一次基本信息后,点击下方红框“疫苗接种自建档案”,继续填写第二次基本信息。

四、填写完善下方所有信息,务必填写真实、完整。注:工作单位必须填写单位规范全称,具体示例如下:①单位职工:“昌宁县xx单位”、“昌宁县XX乡(镇)XX单位”,不得填写单位简称。②个体经商户:“昌宁县XX乡(镇)XX店名”填写到具体店名。③务农:填写常住地址详细到组:“昌宁县XX乡(镇)XX居民小组”。

五、点击“健康卡”,截图保存自己的电子健康卡信息,供接种疫苗登记信息扫描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