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拟提拔乡科级领导干部迎开春“第一考”
3月7日,我县拟提拔的63名乡科级领导干部迎来了开春第一场任前廉政考试。
为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学习廉政法规的自觉性,使廉政教育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依法从政,更好地履行好各项工作职责,我县制定了《昌宁县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实施办法》,从2013年开始,严格执行“逢提必考”制度,规定凡拟提拔为乡科级领导职务的干部在任职前均要进行廉政法规考试,考试成绩计入个人廉政档案。
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由县纪委与县委组织部共同组织实施,考试的主要内容为《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党纪法规,并将中央和省市有关新精神、新要求及各级纪委全会精神融入考试范围,极大的提高了考试内容的针对性。考试在县委党校举行,单人单桌,采取闭卷答题的形式,有专职人员监考,试卷满分100分,60分以上及格。
考试结束后,经过专职人员紧张阅卷统分,63名拟提拔的领导干部均顺利通过考试,取得了优异的成绩,通过了提拔任用前的“考廉关”。(赵海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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